建筑工程对门窗要求如下:
门窗表面应平整、干净、无划痕。
门窗的启动力不应超过50N。
门窗框安装要垂直,误差需在2mm内。
所有五金配件要齐全,固定牢,灵活使用。
玻璃边缝隙密封良好,不会漏风。
门窗的外观、尺寸、功能和安全符合设计要求。
钢质门窗应采用防火材料。
暗转门窗与墙体连接采用预埋铁件或膨胀螺栓连接。
门窗玻璃安装要使用有3C认证的钢化玻璃,且不得使用PVC封条。
门窗拼樘料尺寸误差较大时,应采用在空腔中增设增强型钢或增设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门窗外框》所规定的钢衬。
门窗表面保护膜不应撕裂。所有外露型材、紧固件及填充物应按规定的建筑用塑料制品的外观质量等级标准进行整修和返工。
木门窗应采用耐火或阻燃材料,以及防潮、防腐、防虫蛀等处理。钢门窗应采用镀锌钢板,并经过喷塑或烤漆等防腐处理。
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定。
门窗框、扇安装前,应对其进行校正和修补。
门窗框、扇安装时,应先确定基准线,并弹线找平。高度偏差不应大于3mm,同一高度偏差应在2mm内。
门窗框、扇安装时,应先固定边框,然后固定中挺和扇。固定螺丝应与墙或梁固定牢固,不得松动。
门窗框、扇安装时,应保持表面平整,不得有明显瑕疵和缺陷。
门窗框、扇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密封条,并在接缝处打胶。
门窗框、扇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